可移植性不应仅仅是操作系统的移植,还应该包含应用程序的移植性。程序的可移植性,是由两方面决定的。首先,应用程序必须被编写得可以移植。关于这方面,A.Dolenc,A.Lemmke和D.Keppel在其Notes On WritingPortable Programs In C一文中给出了很好的解释。其次是嵌入式操作系统提供较丰富的系统函数和标准函数库。一个系统提供的函数库越丰富,则越多的应用程序不用进行较大的更改就能直接在其上运行。在标准矫妫琫Cos只提供了较为简单的C标准函数库和IEEE浮点运算数学库,uClinux则提供了,与Linux下的glibc相兼容的函数库,而glibc是大部分开放源代码项目的构建基础。由此可以看出,在应用程序的可移植性上,uClinux的兼容性更好。